关于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教职工参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穗教防控〔2020〕1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教职工参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2月24-28日。
二、培训对象
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含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食堂从业人员、保洁员、保安员,以及住在校园内的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主要为传染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基本知识、日常防控操作技能、应急处置措施等,分为
主体课程和
岗位课程两部分。
学校所有教职工均须学习主体课程,同时根据自身岗位职责,按要求学习岗位课程(具体课程详见附件1)
。
四、培训方式
所有培训内容均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详见学校网络中心发布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和技能
培训指南”(网址
https://nc.gcc.edu.cn/html/2020/zxkx_0225/273.html)。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网络培训自行观看培训视频并进行课程考核,确保全员培训。
附件:
1、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课程列表
人事处
2020年2月24日
附件1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和技能培训课程列表
序号 |
类别 |
培训内容 |
培训对象 |
1 |
主体课程 |
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策略 |
学校全体教职工、在校工作人员 |
2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校园防控知识 |
3 |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要求 |
4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
5 |
岗位课程 |
学校晨检及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
总务处 |
6 |
学校日常防控操作规范(戴口罩、洗手、 各场所消毒) |
7 |
校园餐饮食品安全 防控工作指引 |
总务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 |
8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校防控核心知识示范课 |
总务处、辅导员 |
9 |
疫情大环境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建设及干预要点 |
总务处、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