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9〕23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中青年教师。
(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近二学年的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平均排名在其所在单位前50%以内,有培养前途。
3、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在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博士二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 所从事的学科专业是我校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或重点发展的学科专业。
5、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突破第3、4条有关工作年限、职称和学历的限制。
6、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这次选派范围。
二、访问学校及培养方式
(一)资助访学期限:半年期。
(二)访问学校:指定为华南师范大学。
(三)培养方式:培养工作实行访问学校指导教师负责制。访问学者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查询:
半年期访问学者有关项目信息,可登陆华南师范大学(http://gdsz.scnu.edu.cn/a/20190409/263.html)进行查询(可参考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9至2020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及导师)。
(二)前期沟通:为提高录取率,建议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三)所在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文件关于资助对象范围及条件的要求,推荐1-2名急需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四)提交材料:
1、经所在单位推荐且符合进修条件的中青年教师,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各单位应对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因申报时间较为紧迫,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安排相关工作,于
12月26日(星期四)前将《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要求双面打印)交人事处李刚老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58985419@qq.com。
(五)择优推荐:校长办公会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讨论,并最终从中择优推荐报送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