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8号(附件1)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岗前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具体要求
岗前培训考核由
课程学习和
教研实习组成。
(一)课程学习共计六门,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实行闭卷考试,由省师培中心组织;《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学》和《教育教学技能》课程实行开卷考试(或考核),由我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
(二)教研实习将依据参训教师提供的作业进行考核评定,作业要求如下:
1
、专任教师需完成的作业:
(1)教学导师意见表 1 份(附件2);
(2)一门课程实施大纲 1份;
(3)一门课程授课教案 1 份;
(4)一门课程教学 PPT 课件1 份;
(5)“课堂教学”录像 1 份(10分钟左右);
(6)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模拟稿)1 份(附件3)。
专任教师的教学导师,即各学院根据《广州商学院新教师教学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为新入职教师确定的导师。
专任教师的以上6项作业需提交给教学导师审查,作为学员本学期培养学习考核的佐证材料。
2
、辅导员和行政人员需要完成的作业:
(1)指导导师意见表 1 份(附件4);
(2)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模拟稿)1 份。
辅导员的指导导师,可以由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学生处领导担任;行政人员的指导导师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考核对象
详见附件5名单。
三、注意事项
返岗教研所列作业的纸质材料(除教学录像外)于2020年2月28日之前由
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人事处李刚老师;所有作业的电子材料(含指导导师签署意见后的导师意见表扫描件,每位老师一个文件夹)于2020年2月28日前由
各单位收齐后统一发到李刚老师邮箱。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
2、岗前培训指导导师意见表(专任教师)
3、广州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4、岗前培训指导导师意见表(辅导员)
5、岗前培训考核对象名单
人事处
2019年12月25日